王衍诗在回答网友“迷惘”提问时说:
我首先认为不是一种好的趋势,我也不赞同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家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说我们现在的渠道应该是畅通的,有什么问题通过正常的渠道来反映,这应该是我们首先选择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当然,我们各个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的机关,信访等,首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要重视,二要迅速的反应、反馈,有些闹访,可能是他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了,而我们的一些部门可能迟迟没有答复,这样的话造成群众有怨气,进而用过激的形式来表达个人的诉求。这就需要我们的干部,我们的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是我们目前正在全市开展的一项工作。
对于闹访,现在中央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更加强调以法促访,对于上访,属于涉访涉诉的,还是移交给政法部门,他们依法来处理。
还有一个就是“闹访缠访”的,应该说不管他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上访,我们还是坚持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还是坚持法律底线,不能因为谁上访的形式激烈,那么就会答应谁的诉求,如果是按照这个方向来去处理信访问题,那就是走向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的利益诉求有政策依据,有法律依据,那么咱们就按照政策,按照法律来解决;如果你的诉求没有政策法律依据,完全是凭个人意愿就提出了什么样的利益诉求,如果达不到你的利益诉求,你就采取其他非正常上访的形式来表达,我想这一个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政策上的支持。甚至有的人反映的问题,本来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反映的形式违法,那么最后可能利益诉求不仅不能满足,反而还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我曾经说过,绝不能让违法者受益,守法者吃亏。这也是我们在处理信访问题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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