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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委统战部2011年部门预算
2011-07-08

 

 表一:

201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部门:珠海市委统战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功能科目

预算数

一、一般预算安排

1,523.55

一、一般公共服务

1,305.71

二、基金预算安排

 

二、外交

 

 

 

三、国防

 

 

 

四、公共安全

 

 

 

五、教育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171.57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

44.27

 

 

十一、节能环保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2.00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二十二、储备事务支出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523.55

本年支出合计

1,523.55

收入总计

1,523.55

支出总计

1,523.55

 

 


表二:

201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公开部门:珠海市委统战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23.55

1,069.55

454.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305.71

853.71

452.00

  25

  港澳台侨事务

244.00

 

244.00

    05

    台湾事务

133.00

 

133.00

    06

    华侨事务

43.00

 

43.00

    99

    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

68.00

 

68.00

  34

  统战事务

1,061.71

853.71

208.00

    01

    行政运行(统战)

853.71

853.71

 

    99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208.00

 

208.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71.57

171.57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1.57

171.57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6.41

126.41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45.16

45.16

 

210

医疗卫生

44.27

44.27

 

  05

  医疗保障

44.27

44.27

 

    01

    行政单位医疗

30.31

30.31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97

13.97

 

213

农林水事务

2.00

 

2.00

  05

  扶贫

2.00

 

2.00

    99

    其他扶贫支出

2.00

 

2.00

 

 

表三:

2011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预算表

公开部门:珠海市委统战部

 

 

人员及车辆编制表

行政(含参依照)人数

事业人数

政府雇员人数

汽车数(辆)

摩托车数(辆)

49

 

 

 

 

 

 

 

 

 

公用经费预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算金额

定员定额标准

备注

合计

64.97

 

 

1

公务费

47.63

行政单位人员:9720元/人/年,事业单位人员及政府雇员:5940元/人/年,公检法司单位人员:15660元/人/年

 

2

水电费

 

2340元/人/年

政府大院集中办公的单位不安排水电费

3

车辆经费

 

汽车:25000元/辆/年,摩托车:3000元/辆/年

已纳入车改单位不安排车辆经费(执法车辆除外)

4

公务交通补贴

10.14

在职人员车改经费╳10%

车改单位的公务交通经费

5

福利费

1.47

300元/人/年

主要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慰问等经费开支

6

工会经费

4.66

在职人员年应发工资总额╳1%

根据《工会法》及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50%单位留成部分列入单位预算由单位使用,50%上缴工会部分由财政直接拨缴至总工会。

7

离退休特需费

1.08

离休:900元/人/年,退休:600元/人/年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特护、慰问等经费开支

联系人:徐兆平  2229164     xiaoliang80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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