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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以“四个着力”增强民族工作依法行政公信力
2017-04-28

近年来,珠海市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以“四个着力”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化部门沟通联系,增强民族工作依法行政公信力。全市民族工作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应对各种风险。全市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一、着力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以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两位常委任副组长,统战、民族、公安、信访等部门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破解难题。二是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与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少数民族输出地签订合作协议,信息共享,提高民族工作服务水平。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与公安、国安、教育、民政、城管、工商、司法等部门秩序共管、教育共抓。四是建立化解矛盾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近年,共协助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19起。

二、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管理工作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从习惯的行政直接管理转变为依法的间接管理;二是从防范型的应急管理转变为服务型的常态管理。坚持以服务促管理,切实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子女入学、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尽快融入城市。近4年来,特殊照顾40多名外来少数民族学生到公立学校读书;医疗救助少数民族人员8人;临时救助少数民族人员共74人;司法援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150多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更改事项241人次。

三、着力搞好社区服务。加强以社区为单位的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平台、少数民族服务站(窗口)建设,建立社区民族工作来时有人问、政策有人讲、困难有人帮、纠纷有人调、违法有人管的“五有”机制,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提供各类便捷服务;及时化解不同民族居民矛盾纠纷,引导大家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谐相处。

四、着力发挥社团作用。加强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建设,积极开展联系少数民族同胞、帮扶民族地区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协助政府协调涉民族矛盾纠纷等工作,充分发挥其民族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联络员”和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员”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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