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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的一致性和多样性
2016-09-26

十八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这一纲领性的论述,对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并促进两者之间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由此形成统战工作的合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和工作方向。

围绕这一论述,本文试图从民主党派应当如何理解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含义、一致性和多样性的辩证关系、民主党派在坚持、拥护一致性的基础上,在发挥多样性作用方面存在的欠缺、以及该如何更好地发挥多样性的作用等方面,阐述一致性和多样性尤其是民主党派多样性的重要性。

一、民主党派的一致性和多样性:

早在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就明确确立了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关系的十六字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方针实际上已经体现了我国统一战线工作中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政治含义。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上述论述,是中共在长期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的统战工作经验的总结基础上,对这一方针的进一步论证和发展。从2015518日开始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更是在总则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要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一致性的含义就是民主党派在中共的领导下,与中共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共同目标与理想。而与此同步的多样性,则是民主党派在围绕这一共同目标和理想的情况下,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集思广益,汇聚力量,对中共的执政在多方面、多渠道地提出自己的见解,依照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与中共互相监督,做到与中共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以达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参政效果。

二、一致性和多样性的辩证关系:一致性和多样性是统战工作的基本格局,两者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具体到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方面,体现在统战工作过程中,以一致性引导多样性,以此团结和联合不同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群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齐心协力。同时,以多样性促进一致性,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在共同的思想和政治基础上同呼吸、共命运。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为巩固统一战线同舟共济,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民主党派在新形势下发挥多样性作用方面存在的欠缺和不足:

从新中国的成立到今天,民主党派与中共之间,几度风雨、历经曲折。体现在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的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方面,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呈现出此消彼长、互不协调的局面。当前,中共在十八大重申了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并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党的法规层面上把这一论述确立下来,可以说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多样性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营造了更为宽松的参政议政环境。

而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地涌现,信息传播的高度便捷性、人们的生活方式、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以及出现的社会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扩大、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等问题,可谓为民主党派发挥其多样化的作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主党派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加有所作为提供了更多更新的研究课题。

纵观民主党派在处理与中共之间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方面,在“十六字方针”的指导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同推进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巩固统一战线大局的基石。但在此过程中,本人认为,尚存在以下一些工作欠缺和不足之处:

1、民主党派在发挥其自身的党派特点方面出现的与中共趋同性、同质化的倾向: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民主党派及其成员过度弱化了自身的党派色彩,在围绕中共提出或确立的政策面前,迎合的多,质疑的少。举手的多,反对的少。趋同的多,存异的少。当然,本人并不是说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时,就应当与中共唱反调、搞对立,而是应当在调查研究、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多为中共的执政提出一些不同的参考意见,使其更臻完美。甚至及时地履行监督职责,使中共在政策落实、行政管理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纠错,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有效性。须知人无完人,任何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和可能,中共也不例外。比如说一个地方党委和政府,在作出某项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如果单靠中共党委、政府的自身的考量,有可能在民生诉求、社会矛盾处理、决策的成效评估等方面存在估计不足、甚至决策失误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从多样性的角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及其成员的智慧、广泛调查和参与,并通过民主协商程序和渠道,及时地提出相关意见,那么这个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必然会强得多,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则能够降到最低。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民主党派及其成员极少就政府某项具体决策提出具体的意见,即使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参与一些有关行政决策的听证会、论证会时,也难有发出自己的声音。民主党派过度强调一致性,却没有很好地体现多样性的特点和作用。

2、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发挥其多样性作用方面存在与中共对接的渠道不多、不畅等机制问题:一致性和多样性就好比一个圆,一致性为圆心,多样性为外圆和半径。民主党派如何围绕一致性这个圆心,同心协力地画好同心圆,需要在制度上加以保障并加以创新。当前,民主党派作为一个参政党,其参政议政的方式和渠道主要是参与政协协商、人大监督,而且主要集中在每年的两会。无论是在点(参与个体)还是面(参与的范围和渠道)上,都难以达到与中共保持常态性的、及时有效的对接关系。因此,本人认为,为了发挥一致性的圆心特点及其对多样性的引力作用,有必要对现行的政治协商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创新,既要调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能够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民主党派与中共之间的互相监督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中共在十八大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出的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内涵和要求,实际上还是把“十六字方针”作为其理论基础。中共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荣辱与共的前提条件,离不开互相监督。因此,民主党派与中共的关系,应当是亲密合作的挚友、敢于直言的诤友,而不是一团和气,唯唯诺诺,把多党合作的关系表面化、庸俗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曾经讲过:一些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几乎都谈到班子内部监督不够,说没人提醒我,如果当年有人咬咬耳朵,也不至于犯这么大的罪。小问题没人提醒,大问题无人批评,以致酿成大错,正所谓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啊!这番话放到民主监督上,我认为也同样适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中共广开言路,拓宽渠道,为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过程中善于说话、敢于发声。同时建立制度,规定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在哪些场合、通过哪些渠道发出的提案、建议、质疑和监督等方面的声音,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就将不受追究,消除其因言获罪的后顾之忧,营造一种“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性互动的参政议政氛围,使民主党派在发挥其多样性的作用方面更加有所作为。

4、民主党派与中共的互相监督存在滞后的问题:“十六字方针”中所谓的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其中的原因,毛泽东同志已经作过阐述。长期以来,民主党派对各个层级的党委工作的监督,基本处于滞后状态。比如说在对中共作出的重要决议、涉及国计民生的一些政策、重大项目的行政决策等方面的监督环节上,极少在作出之前提出相关的参考意见。在实践中,表现为作出之前不表态,作出之后不关心。如果该相关的决策失误,则既不质疑,也不问责,而是在私底下发发牢骚、提提意见。这样的一种监督状态,无疑是名存实亡。表现在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方面,两者是脱节的,这对于各方的工作都谈不上成效,也削弱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因此,本人认为,在对一致性和多样性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过程中,需要在制度设计方面,促进并保障民主党派把对中共的监督尽量靠前,把事后评价转变为事前监督,以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多样性的作用。

 

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意思是,君子可以与他周围的人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但他对待任何事情都必须经过自己大脑的独立思考,从来不愿人云亦云,盲目附和;但小人则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唯唯诺诺,不讲原则,只求与别人保持一致,却又不能与别人保持友好融洽的关系。所以说,正确处理中共和民主党派之间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对立统一关系,相互包容、相互促进,寻求最大公约数,是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统一战线得以巩固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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