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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晴建议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7-03-22

民进珠海市委会主委茹晴反映,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是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属于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珠海文化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良好、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有条件有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利,彻底扭转公共文化服务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现状,创造公共文化服务的珠海经验和珠海模式。建议:

1、创新理念,推动公共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重点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条块分割、行业壁垒、资源分散、重复建设、效益不高等问题。2、加快补齐中小型设施不足、领军人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高、人才队伍不大等软硬件短板。3、带动文化消费,培养文化市场。开展文化消费季、实施文化消费卡计划、开发文化资源衍生品以及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创意产品、信息产品等活动。4、推进公共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和民众需求有效匹配,破解服务效能不高难题。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市场结合、互动的途径和机制,强化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的力度和规模,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5、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方式。在公共文化各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比如探索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试点,即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运营服务。6、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快培育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明确功能定位,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业自律。7、激发社会潜力,鼓励和培育文化志愿者、业余文艺团队成长发展,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来源。8、强化公共文化和科技融合,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的存在样态、表现方式,以及民众参与方式和体验方式。9、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利的法律制度,文化立法成为重点加强的立法领域。中办国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近年全国人大代表也高度关注公共文化立法,表明加强公共文化立法已形成共识。珠海有地方立法权,应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上先行一步、率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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