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
首 页
政法动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重大活动
您现在浏览的位置是:
珠海法院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契机努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
2017-05-31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广东发展把脉定位,完全符合广东实际,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全省各项工作的总纲领,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珠海法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批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

    当前,珠海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珠海法院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为“三个支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一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强化五大发展理念,干在实处,深入研究珠海经济社会特点,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妥善审理涉农涉土、涉劳资纠纷、涉环保、涉众型金融、房地产纠纷等重点领域案件,最大限度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市场经济制度基础性关键性领域各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优化升级执行查控系统和单兵系统,强化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运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稳妥处理涉及重点工程及区域开发案件的执行积案,促进涉民生等案件执行到位。二是设立破产执行庭、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和执转破工作,推进破产制度创新;结合“去降补”重点任务,依法推动企业调整结构,出清落后产能。三是打造涉外审判特色品牌,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为支持珠海对外经济发展,率先在全国探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由横琴新区法院管辖,积极回应“一带一路”战略的司法需求。四是发挥香洲法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及横琴自贸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作用,保障创新驱动。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完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

    珠海法院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要按照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实行法官员额制。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省法院审核,确定珠海法院入额法官共计217名。落实《审判团队组建及运作实施方案》,所有入额法官均在审判一线办案,搭建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审判权力清单和审判责任清单》,取消审批制,院庭领导不再签发自己未参加审理的案件,带头参与办案。落实《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推进法官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三是探索审判监督新机制。院庭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严格履行办案责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探索新的审判监督管理模式,用新机制管权管事管人,做到放权不放任。四是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争取支持增加政府雇员编制,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困难。加强财物统管衔接配合,落实配套职业保障政策。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提升案件质量。五是深化改革成果。及时总结横琴新区法院综合改革和全市法院试点改革经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珠海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以公开促公正。一是提供一站式综合司法服务。搭建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网上网下、线上线下同步服务,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一站式综合司法服务平台。二是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升级立案、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门户网站,整合以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为一体的自媒体公开平台。三是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开通立案排期短信通知功能,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全国法院示范品牌,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庭审直播、电子送达等。

    珠海法院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将党建、党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推进、同落实。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制定《“一岗双责”中的党廉标准》,细化标准规范。加强对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司法巡查工作,以整治“四风”为抓手,大力整治六难三案,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从严治院。制定并出台《“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定《“抓早抓小”谈话制度》,将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谈话提醒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版权所有:48-365365 技术支持: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机关大院一号楼四楼 邮编:519000 粤ICP备1020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