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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湾法院创新思维大胆尝试微信视频审理民事案件
2017-10-31

        近日,珠海金湾法院平沙法庭首次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宗离婚案件,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微信视频进行得相当顺利。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于2012222日登记结婚,同年915日生育女儿王某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深厚夫妻感情,且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分居,为此原告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长期在意大利工作及生活,其本人愿意离婚但不同意原告要求其每月支付人民币4000元抚养费的诉求,同时表示无法回国配合法院办理相关手续,请求法院为其开通绿色通道。

承办法官于金果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在征得原告、被告双方同意,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无误,程序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决定通过微信视频,严格按照庭审活动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方式直接对话,录音录像同步进行,并将庭审过程刻录成光盘作为证据存入档案。法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说情析法,最终以调解方式解决这起离婚纠纷。庭后,双方当事人表示,让远在国外的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参与案件审理,不仅为当事人减少来回奔波的劳累和时间,也为其节约了经济成本,且高效、迅速地解决离婚事宜,使案件圆满解决,对法院表示敬佩和感谢。

    有关人士表示,法官灵活运用科学手段,高效、便捷审理案件,将庭审活动的能动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以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金湾法院将继续尝试,创新思维,大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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