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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因私临时出国(境)审查业务办事指南
2010-07-30

一、业务范围

省管干部因私临时出国(境)送审;市管干部及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和非市属正副县(处)级干部授权审批人员因私临时出国(境)审查。

二、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包括事由、所赴国家或地区、拟出发时间、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费用来源情况,须单位或市主管领导加具意见)

2、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因私出国(境)的请示

3、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或延期申请表(省管干部一式两份,市管干部一式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任职文件复印件

6、因私出国(境)审查委托书(只限驻珠单位授权审批人员)

7、证件中发证机关盖章页、照片页、签注页、出入境查验章页的复印件(只限省管干部证件有效期内再次出国境)

三、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材料,送市委组织部办事窗口受理。

四、办理时限

省管干部,在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拟文、报送市委,以市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材料备齐,符合出国(境)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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