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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赴台湾审查业务办事指南
2010-07-30

一、业务范围

省管干部赴台送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中央、省、市等驻珠单位授权审批人员赴台审查。

二、所需材料

1、赴台人员审查表(省管干部一式三份,其他人员一式两份)

2、省台办或国台办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3、邀请函、行程表、团员名单复印件

4、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正本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6、人事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任职通知、干部介绍信、聘书或劳动合同等)

7、赴台审查委托书(只限驻珠单位及异地户口授权审批人员)

三、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材料,送市委组织部办事窗口受理。

四、办结时限

材料备齐,符合赴台条件的,一般业务或工作人员,即来即办;处级干部和市属企业领导,2个工作日内办结;省管干部,在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拟文、报送市委,以市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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