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的15条创新支持举措。主要涉及推进监管事项改革、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三大领域。其中,在推进监管事项改革方面,《意见》明确了2项举措:一是推进市场准入管理改革,简化、减少事前审批——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的机构和高管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同时,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机构市场准入报告事项清单”,提升监管服务便利化水平;二是探索创新业务监管改革——建立监管与市场主体互动、互信的沟通渠道,实现从事前到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双向互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个案方式先行先试,更好地满足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